管理者 為了正確戶籍資料,辧理遷徙登記應依居住事實審認,以符合「人籍合一」原則。 發佈日期:2023-06-14 00:00:00 發佈單位:光復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guangfu.gov.tw/News_Content.aspx?n=3329&s=126586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