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人拋棄土地所有權後,為國有之登記時,其管理機關應登記為原住民族委員會。
發佈日期:2024-11-18 12:00:00
發佈單位:魚池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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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yuchih.gov.tw/1474/a25/Info/d041591f-3412-4c5e-98ba-bc5ecc6cf5a2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43條規定略以,「私有土地所有權之拋棄,登記機關應於辦理塗銷登記後,隨即為國有之登記。」,次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原住民保留地之總登記,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