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社會課徵聘約僱人員
發佈日期:2024-11-18 00:00:00
發佈單位:吉安鄉
發佈部門:社會課
原始連接:https://www.ji-an.gov.tw//news/content/60294
詳細內容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二、職稱:約僱人員(職缺職務代理)。
三、薪資:220薪點,月薪新台幣30,316元整。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公所社會課。
六、工作內容:
(一)辦理福氣站相關業務。
(二) 辦理老人會相關活動補助。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畢業學歷或具同等學歷。
(二)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三)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四)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五)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20歲
者,於訂定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機關方能進用。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八、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二)於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本人(委託代理人)親送或掛號郵寄:973 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2段116號,花蓮縣吉安鄉公所社會課收(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課約僱人員。
(三)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錄取名單:由本所社會課正式通知,並公布於本所網站。
(五) 聯絡電話:8523126分機161林小姐。
九、面試時間: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面試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
十、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十一、報名截止時間:奉核後上網公告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