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麥寮鄉公所第一屆「麥寮印象-鏡頭下的故事」攝影比賽作品徵選辦法
發佈日期:2024-08-21 00:00:00
發佈單位:麥寮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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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lvillage.gov.tw/latestevent/Details.aspx?Parser=9,3,23,,,,7129
113年度麥寮鄉公所第一屆「麥寮印象-鏡頭下的故事」 攝影比賽作品徵選辦法 壹、 活動宗旨: 麥寮鄉位於濁水溪出海口,擁有豐富的地貌、產業和人文景觀。每個人從不同的角度看麥寮,總能發現其獨特的美好。為了讓更多人認識和欣賞麥寮之美,麥寮鄉公所辦理麥寮鄉攝影作品徵選活動,邀請大家用影像紀錄並分享自己眼中的麥寮,藉此表達對這片土地的熱愛與讚美。無論是自然景觀、產業活動、人文風情還是建築之美,都歡迎參賽者用鏡頭捕捉並展示麥寮的多樣魅力,期待這次活動能吸引更多人關注麥寮的美麗,並透過攝影作品的分享,讓更多人感受到這片土地的獨特魅力。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參、 參加資格: 所有熱愛麥寮的攝影愛好者,及對攝影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報名參加,未滿20歲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報名參賽作品每人每組以1張為限。 肆、 參賽方式: 提交攝影作品,限定113年8月-11月份拍攝照片,不拘彩色或黑白照片,輸出尺寸為8×12吋,以及照片電子檔,並附上報名表填寫作品主題及約100-300字的文字說明,描述作品背後的故事或拍攝感受。 伍、 徵選主題: 旨在讓大家以影像的方式紀錄和分享麥寮的美好。無論是自然生態景觀、人文風情活動,還是與麥寮鄉相關建築主題,都可以參加。徵選活動希望參賽者透過獨特的視角,傳達「麥寮印象-鏡頭下的故事」的核心精神,展示麥寮的多樣魅力。 A. 自然生態-麥寮鄉的自然景觀、風景旅遊、濱海風貌、飛羽、寵物等。 B. 地方風情-麥寮鄉的人像、文化節慶日活動、社區寫真、美食及物產等。 C. 人文建築之美-以麥寮鄉建築之美為主題。 陸、 徵選作品格式及規則: 一、限參賽者本人之創作,不限制攝影器材,數位相機、單眼相機或手機皆可。 二、參賽作品之數位檔案畫素需至少1,000萬以上,解析度需達300dpi以上,不可插點擴增檔案大小。若以底片相機拍攝,需自行掃描1,000萬畫素以上之數位檔案。 三、作品僅可調整對比度、顏色飽和度、亮度及曝光等基本參數,不可進行翻拍、重製、合成、加色或增減原始影像元素等後製行為。不符合規定者不具入選資格。 四、參加作品不得運用AI科技技術進行創作。 五、每件作品應詳實填寫報名表內各項資料,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 六、拍攝作品需未曾公開發表(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網路發表包含部落格、參加攝影比賽入選佳作以上者),其他參賽者有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七、徵選作品不得抄襲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肖像權及相關法令。 八、若有違反上述之規定則撤除入選資格、繳回獎金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九、得獎者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得獎作品經公布後,得獎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柒、 徵選辦法: 由主辦單位邀集專家參與組成評審委員會,從三大主題類別之全體有效參賽作品中選出得獎作品。 評分項目 評分配比 攝影品質 30% 主題表達 25% 構圖視覺 20% 創意表現 25% 總計 100% 捌、 入選及參加獎勵: 一、金獎:各組選1名,每名獎金15,000元,誠品禮卷3,000元,獎狀乙張。 二、銀獎:各組選2名,每名獎金10,000元,誠品禮卷2,000元,獎狀乙張。 三、銅獎:各組選3名,每名獎金6,000元,誠品禮卷1,000元,獎狀乙張。 四、優選:各組選5名,每名獎金2,000元,誠品禮卷500元,獎狀乙張。 五、佳作 : 各組選10名 ,每名獎金1000元 ,誠品禮卷300元,獎狀乙張。 六、各組經評分、若未達評分70分以上者、該組得以從缺。 玖、 徵選方式: 一、徵選收件截止時間為113年12月02日17:30止,相關報名資料及實體照片須於徵選收件截止前送達或以郵戳為準。 二、報名表、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紙本印製、徵選作品檔案需沖洗成大小為8*12吋實體彩色照片乙張及燒錄光碟乙份寄至638雲林縣麥寮鄉麥津村中興路119號(113年「麥寮印象-鏡頭下的故事」攝影作品徵選小組收)或親送至麥寮鄉公所社會課。(寄出後若於7個工作日內未收到回覆,請聯繫報名聯絡人) 三、參選者須備齊:紙本報名表、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8*12吋實體彩色照片乙張、燒錄光碟乙份,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資格。 四、得獎名單公布於麥寮鄉公所網站。 壹拾、 其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及徵選獎項修改之權利。 二、入選作品授權麥寮鄉公所不限地域、永久無限期、地域、次數,不限形式之自由使用,且依下列著作權法規定之方式利用:重製、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改作、出租、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演出、散布,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不另給酬。 三、入選者需提供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作為申報使用。 四、參賽作品須符合該次活動攝影主題、作品規格,未符合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五、參賽者應尊重評審觀點,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比賽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六、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經檢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獎項,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或有侵權違法疑慮,若查證屬實,將對參賽者進行法律求償。如發生前述行為,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進行調查(例如說明並提供參賽作品之原始作品/來源素材品/創作過程品/影像肖像權)供主辦單位檢驗或及對外澄清,且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損害(含律師費、訴訟費、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等)。縱參賽者自動放棄參賽資格者,亦同。 八、免責聲明:本次大賽之參賽者,皆於決定參賽時,同意對於任何因參加本次競賽及競賽相關活動,及因接受、使用、誤用、或持有競賽所得獎勵,而衍生之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均同意釋出、放棄、豁免主辦單位和代表人所負之責任,並使之不因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而受有任何損害。主辦單位不為以下情形承擔責任:任何人為操作或檔案傳送時造成的錯誤、疏漏、干擾、資料刪除或遺失、瑕疵或延遲;線路故障;參賽作品或報名資料遭竊、遭毀損或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或者報名資料遭竄改。主辦單位也不對任何電話網路或線路、電腦網路系統、伺服器與提供商、電腦設備及軟體的問題或技術故障情形負責,且不因任何因網路或網站技術或連線、人為操作失誤,或以上多個因素綜合而導致之電子郵件訊息延遲收發狀況負責,包括因參與本競賽所受、上傳或下載本競賽相關文件所生或與之有關而對參賽者本人與相關人之電腦配備所造成之損害。 九、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解釋、變更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決定終止、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並保留活動修改正式規定內容權利。 壹拾壹、 聯絡資訊: 一、 聯絡人:林先生 二、 聯絡電話:05-6938689 三、 聯絡電子信箱:p6936559@yahoo.com.tw 四、 聯絡地址:638雲林縣麥寮鄉麥津村中興路1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