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為辦理胡(芝)麻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自113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7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發佈日期:2024-11-14 00:00:00
發佈單位:新市區
發佈部門:農業及建設課
原始連接:https://www.sinshih.gov.tw/News_Content.aspx?n=20963&s=8704757
臺南市為辦理胡(芝)麻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自113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7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