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本區為辦理113年9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本所即日起受理本區種植西瓜且受災率達20%以上之農戶申請天然災害救助,受理時間為自113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為止。
發佈日期:2024-10-14 23:57:00
發佈單位:將軍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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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jiangju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271&s=8698432
受理時段為
工作日:8時至12時、13時至17時。
例假日:8時至16時
申請者請攜帶下列文件:
1.土地權狀(影本)或謄本、身分證(影本)、印章、存摺(影本)。
2.代耕者請另備契約書或「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土地使用所有權人同意書
」(其上有所有權人簽名或蓋章,及其身分證字號),前開土地合法使用文件,得以或種稻及轉(契)作、休耕申報書農民收執聯替代之(申報人需為同一位)
注意事項:
一、西瓜屬於短期作物,1期作以1次救助為限,前次凱米颱風救助者,本次將不予救助。
二、芝麻救助已於10月9日公告在案,受理期限僅至10月18日(周五),倘受損且未申報之農友務必注意。
三、申請農民請先行拍攝(可利用相機或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當次災害損失照片包含拍攝日期、相鄰田區、可識別田區位置之背景及衛星定位資訊(每塊田區至少12張),並自行標示田區坐落地段(地號),得作為參考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