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非洲豬瘟藉由豬隻及其產品入侵我國,請養豬相關業者確依說明事項辦理,以維護我國農畜產品生產安全。
發佈日期:2024-11-04 01:22:00
發佈單位:將軍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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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jiangju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271&s=8702507
請養豬相關業者,持續落實門禁管制、人車進出、畜牧場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並加強相關防疫宣導,畜主及獸醫師遇有疑似病例應立即循線通報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06-6323039),俾利即時反應及處置。
請養豬相關業者避免前往斯里蘭卡等疫區國家畜牧場進行參訪或接觸動物,返國後亦須更換衣物、淋浴並澈底消毒,並於1週後方可再進入動物飼養場,以確保所飼養動物之健康及防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