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公告受理113年度「臺中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擬具重建計畫費用補助」
發佈日期:2024-04-23 12:12:50
發佈單位:北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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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beitun.taichung.gov.tw/3369165/post
公告事項:一、申請人條件: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5條規定擬具重建計畫向本府申請獲准之新建建築物起造人。若起造人為2人以上,應經全體起造人同意,並推派1人為具領人。二、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13日下午5時止,或113年度補助款計新臺幣385萬元用罄為止。三、補助額度:依擬具重建計畫開立統一發票或收據之額度為準,每案以新臺幣5萬5000元為上限。四、申請人應於前揭受理期間,檢具相關文件向市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 (都發局網頁連結在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