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說明 發佈日期:2024-02-29 12:53:50 發佈單位:北屯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beitun.taichung.gov.tw/3323329/post 一、106年7月1日以後才年滿75歲(31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長輩:請於78歲前換發駕照。 二、106年7月1日以前以年滿75歲之長輩:駕照可繼續使用不用換發駕照,但以後若有違規記點或吊扣駕照者,請於通知後3個月內換發駕照。 三、相關注意事項,敬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