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對陸方有關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的回應
發佈日期:1970-01-01 08:00:00
發佈單位: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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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ac.gov.tw/News_Content.aspx?n=B383123AEADAEE52&s=EB26A38DBB35ED49
.p1_num { margin-left: 55px !important; text-indent: -28px; } .p2_num { margin-left: 30px !important; text-indent: -32px; }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18號
針對中國大陸文旅部本(28)日宣布,將率先恢復福建居民到馬祖旅遊,並在平潭到台灣海上客運直航復航後,恢復福建居民赴台團體旅遊一事,大陸委員會表示:
一、有關恢復兩岸觀光旅遊,我方於112年8月24日即已公布相關規劃,相關機關對於恢復陸客來台旅遊並早已完成相關準備,只要陸方開放,即可實施。
二、對於陸方今天以附加條件的方式,回應我方全面恢復兩岸觀光客組團雙向交流的建議,而且極度縮小開放對象,僅開放福建居民到馬祖,卻未見金門和澎湖;至於旅行團來台為何以平潭航線復航為條件,而旅客來源僅限於福建居民,其他地區卻未同步開放等等,相關安排既不符合對等開放原則,也不是觀光旅運的常態,後續將由陸委會、交通部等部門進一步釐清,再作出決定,以利實際執行,並確保健康有序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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