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嚴正聲明 不允許以人民團體名義危害社會、妨害公益
發佈日期:2024-11-08 12:10:00
發佈單位:內政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322881
有關媒體報導「中華日行一善學會」(原名:「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新聞事件,內政部特於今(8)日主動查核,該會第2屆理監事任期皆已過期,且未報送相關會議紀錄、財務報表等文件,因違反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立即依法予以警告處分,並限期3個月內改善,屆時如沒有改善,會將該會予以解散。
內政部重申,為利臺灣公民社會發展,對於各種人民結社及宗教信仰予以尊重,但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絕對是零容忍,也不允許以團體名義危害社會、妨害公益,請民眾參與人民團體活動應多加判斷,以維護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