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即日起,利用本部國際貿易署建置之線上聲明異議系統,異議人應依身分別以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檢驗身分,並限以數位簽章簽署電子異議書。
發佈日期:2024-09-24 01:44:00
發佈單位: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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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9月20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350076471號 附件說明:無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利用本部國際貿易署建置之線上聲明異議系統,異議人應依身分別以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檢驗身分,並限以數位簽章簽署電子異議書。 依據:電子簽章法第11條第2項。 公告事項:異議人不服本部國際貿易署所為處分,依貿易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向該署聲明異議,得利用該署建置之線上聲明異議系統。異議人應依身分別以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檢驗身分,並限以數位簽章簽署電子異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