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稻米產銷履歷驗證補助作業須知」
發佈日期:2024-03-01 01:06:00
發佈單位:義竹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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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yijhu.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815&s=1162860
一、 依據農業部農糧署113年2月20日農糧稻字第1131185240號函辦理。
二、 為擴大推動產銷履歷制度,鼓勵稻米產業經營者通過取得產銷履歷驗證,農糧署調整本年度產銷履歷驗證相關計畫執行方式,重點說明如下:
(一) 113年資訊服務專員薪資修正調整臨時工資按日計酬標準。
(二) 撥款單位由土地所在地轄管之農糧署各區分署撥補助款項。
(三) 審查作業時間:
1、 驗證費、產品檢驗費、資訊服務專員及電腦條碼機等各項補助申請期間為上(112)年11月至本(113)年6月取得產銷履歷驗證者,於本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土地所在地轄管之農糧署各區分署提出申請。
2、 本年度6月後通過驗證之申請案件,所適用之補助作業須知及審查規定將另案公告。
(四)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113年稻米產銷履歷驗證補助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