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前鎮長簡志偉今天到嘉義地檢署提告一事,大林鎮公所提出聲明
發佈日期:2024-05-22 03:02:00
發佈單位:大林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dalin.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348&s=1175279
時間:113年5月21日
地點:大林鎮公所
新聞內容:
有關前鎮長簡志偉今天到嘉義地檢署,指嘉義縣環保局及大林鎮公所針對底渣運到大林掩埋場堆放一事,涉及違反廢棄物處理法及瀆職而提告一事,大林鎮公所表示,簡前鎮長的抹黑操作從選舉開始到選後從沒停止過,並斷章取義的扭曲事實,為了自己的政治聲量,連司法資源都是他的工具,更有甚者,利用司法資源傷害這個他曾經任職4年的公部門---大林鎮公所之聲譽,讓人深感遺憾。
其次,有關大林垃圾掩埋場暫置鹿草焚化爐底渣之合法性,由嘉義縣環保局一併回復,其處理過程及適法性,均屬合法。
而關於暫置底渣之清除,鎮長許有疆第一時間掌握,並積極處理。根據環保局說明,因今年度焚化廠底渣清運合約,遲至2月份後才簽訂,致底渣數量過多,經協調,部份運至本鎮底渣場暫置,避免焚化廠無法運作、造成全縣垃圾無法清運的環保問題。且暫置之底渣自4月17日起開始清出,迄5月6日已全數清除。此外,環保局今年也會持續清運出原置底渣1萬公噸。
有關本案之處理情形,許有疆鎮長及公所團隊在定期會第一天就向全體代表報告狀況,在總質詢時也因應代表要求提供充分資訊,讓代表清楚知悉存放緣由及合法性,並未迴避代表會監督。或許簡先生曾對代表會的監督心生恐懼而習慣性缺席,但許鎮長和公所團隊不規避監督,坦蕩面對所有民意,並正面解決問題。
簡先生當過大林公所機關首長,並於任內要求環保局負擔過溪掩埋場部分租金,讓環保局取得了名正言順的使用權,現在卻大張旗鼓抹黑公所團隊,傷害公所之聲譽,讓人無法接受。
最後,有關對簡志偉先生提告大林鎮公所一案;簡先生為博取政治聲量及媒體效果,捏造不實資訊,浪費司法資源,並傷害大林鎮公所聲譽,公所將會訴之法律,提出誣告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