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彰化縣為辦理大豆等作物113年山陀兒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佈日期:2024-10-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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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申請時間:自113年10月25日起至11月7日止(假日不予受理)。 二、受理申請地點:埔鹽鄉公所農業課 三、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彰化縣:大豆。 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四、請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有效期限內租約書、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印章、農會存摺,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