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打造友善育兒賦稅環境
發佈日期:2024-09-09 16:00:00
發佈單位: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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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b9f32044b5254406a78f91a9937e0bc4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減輕育兒家庭者負擔,所得稅法第17條已修正提高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自113年1月1日起施行,114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該局說明,此次修正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不僅提高扣除金額,還將適用年齡從5歲擴大至6歲以下,同時取消排富規定,也就是納稅義務人只要扶養6歲以下子女,第1個子女扣除額度由現行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第2個及以上子女扣除額度則加成50%為每人22.5萬元,且取消綜合所得稅申報稅率在20%以上者不適用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之排富規定,期能適度減輕所有育兒家庭之經濟負擔,支持民眾兼顧家庭育兒及職場就業雙重角色,促進性別平權。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使新制順利實施,如有相關法令適用之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行政組黃股長 06-229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