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守護納稅者的權益
發佈日期:2024-10-04 00:00:00
發佈單位: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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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a06046c281214197b156926e30043fa0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係屬特別法性質,凡涉及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者,得優先適用納保法規定。納保法之重點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合理課稅、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及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保法強制稽徵機關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納稅者如有遇到涉及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之情形,可向轄屬納保官申請協助,協助事項有: 一、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 二、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 三、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該局提醒,納稅者如要了解更多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網址:https://www.ntbca.gov.tw)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臺中分局 服務管理課 黃小玲 電話:(04)22588181轉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