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高雄市為辦理蘿蔔等作物及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率貸款地區
發佈日期:2024-11-08 00:00:00
發佈單位:燕巢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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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yanchao.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8A41DA410698B9C5&sms=D4DE91793083CCAC&s=41599A70F668E9F1
農業部公告高雄市為辦理蘿蔔等作物及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率貸款地區 [](# "列印[另開新視窗]")
公告高雄市為辦理蘿蔔等作物及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全市: 蘿蔔。
(二)六龜區: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 。
(三)美濃區及旗山區:紅豆。
(四)杉林區: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紅豆、胡瓜及長豇豆。
二、本次救助額度以「 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辦理,依下列額度予以救助:
(一)蘿蔔及長豇豆(蔬菜二):每公頃4萬1,000元。
(二)胡瓜(蔬菜三):每公頃4萬6,000元。
(三)紅豆(雜糧二):每公頃2萬8,000元。
(四)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每0.1公頃4,000元。
三、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自113年11月7日起至11月20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