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新北市新店區四十份示範公墓及五城花園公墓受康芮颱風影響公告 發佈日期:2024-10-30 00:00:00 發佈單位:新店區 發佈部門:新店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xindian.ntpc.gov.tw/home.jsp?id=e0f628ad936f6de3&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39e54aa8aafb1ed70d5c7f1c12c63c81 發佈日期:2024-10-30 截止日期:2024-11-30 發佈單位:新店區公所 類 別:訊息公告>區政公告 內 容: - 主旨:有關新北市政府代為標售113年第4批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中,經2次標售而未完成標售之土地囑託登記為國有,其權利人應自登記完畢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向新北市政府申請發還土地,公告周知。 依據: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第2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囑託登記為國有之土地及建物標示、登記名義人、第2次標售底價:本網路公告僅節錄本區部分,詳本文末。 公告起訖日期:113年11月6日起至114年2月6日,共3個月。 得申請發還土地之期限:各自土地及建物登記完畢之日(詳本文末)起10年內。 土地權利人應依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轄地政事務所申請發還;經審查無誤並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後,囑託登記為權利人所有。 如應發還之土地已為公用財產、處分或有其他無法發還之情事者,新北市政府將依最後1次標售底價扣除應納稅賦後之餘額,加計儲存於保管款專戶之應收利息發給權利人土地價金。 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處所及保管款名稱:新北市政府設立於臺灣銀行板橋分行之新北市政府-地籍清理保管款302專戶。 新北市地籍清理土地囑託登記國有公告清冊(節錄新店區部分) 編號 土地/建物標示 原登記名義人 囑託登記完畢日期 第二次標售底價金額 備註 鄉鎮市區 段小段 地/建號 面積 姓名或名稱(管理人) 住址 權利範圍 FC080002552 新店區 安康段 0985-0000 775.00 林發 1/2 1130930 7,491,863 完整公告清冊請洽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相關資訊網頁。 相關連結: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相關資訊網頁 相關附件 更新日期: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