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行政室徵聘臨時人員
發佈日期:2024-11-05 00:00:00
發佈單位:吉安鄉
發佈部門:行政室
原始連接:https://www.ji-an.gov.tw//news/content/60235
詳細內容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行政室徵聘臨時人員
一、職稱:臨時人員。
二、薪資:新台幣27,470元。
三、工作地點:吉安鄉公所。
四、工作內容:
(一) 處理婚喪喜慶相關事宜
(二) 支援行政室各項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18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用。
(三)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七、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12日止。
八、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二)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二段116號,吉安鄉公所行政室收(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室約用人員。
九、備註:
(一)連絡電話:8523126分機106黃小姐。
(二)面試: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面試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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