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災害救助金申請規定
發佈日期:2024-11-05 00:00:00
發佈單位:瑞穗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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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juisui.gov.tw/News_Content.aspx?n=1552&s=167589
天然災害救助金申請規定
天然災害「淹水」、「土石流」的救助金申請規定。
本縣因應天然災害之「淹水」、「房屋倒塌」和「土石流」的補助需設籍於受災地址,且確實居住於該地址。
受理地點:各村村辦公處、本所民政課。
「淹水救助」:
需淹水超過50公分,並請至少8張拍片,包括拿尺量淹水水痕到地板的照片佐證。
住屋屋內淹水達50公分以上未達100公分者,每戶發給新臺幣五仟元;淹水達100公分以上者,每戶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房屋倒塌」為非地震造成者:
1、受災戶住屋屋頂連同椽木塌毀面積超過1/3
2、或造成鋼筋混凝土住屋屋頂之樓板、橫樑因災龜裂毀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
3、受災戶住屋牆壁斷裂、傾斜或共同牆壁倒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
「土石流救助」:
土石流超過30公分以上,並請至少8張拍片,包括拿尺量土石流到地板高度的照片佐證。
▲以上補助可至鄉公所或村里辦公處申請,民眾需確實居住於受災之戶籍地
相關問題請電洽03-8872222#123 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