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所受理申請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造成本鄉作物嚴重損害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事宜。
發佈日期:2024-11-06 00:00:00
發佈單位:東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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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dsh.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4206&s=500240
公告本所受理申請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造成本鄉作物嚴重損害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事宜。
一、依據: 行政院農業部113年11月4日農糧字第1131110167號公告辦理。
二、申請期限:自本(113)年11月5日(星期二)至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止,假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申請地點: 東勢鄉公所農業課
四、申報應攜帶證件:(一)申請人身分證正本。(二)申請人之農會存摺和印章。(三)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及影本或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3個月內)。(四)合法經營權證明文件如存續有效期間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五)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書等。
五、本次現金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規定,申請現金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額度標準予以補助,未達20%者不予補助。
六、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1條規定,實際申報地點未作農業生產使用或實際受災項目與申報項目不符。除本次不予救助,於下次發生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時,不予補助。
七、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八、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第1項附表辦理各項作物救助額度如下:
(一)食用玉米、胡蘿蔔(蔬菜二):每公頃救助4萬1千元。
(二)硬質玉米(雜糧二):每公頃2萬8千元。
(三)青割玉米(牧草):每公頃1萬2千元。
(四)大蒜(蔬菜三):每公頃4萬6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