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訂定發布。
發佈日期:2024-11-05 00:00:00
發佈單位:南投縣
發佈部門:地政處
原始連接:http://www.nantou.gov.tw/big5/news_content.php?dptid=376480000&cid=75&id=158310
「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業經內政部113年10月31日以台內國字第1130812629號令訂定發布,如需訂定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本辦法適用範圍為實施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計畫以外之國土功能分區,所定檢舉人,以自然人、法人或依法規立案之團體為限。檢舉人檢舉違反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之案件,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檢
舉系統敘明規定事項,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
本則命令之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閱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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