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屏東縣政府公告-本鄉水利村漁港無籍船筏請於113年11月30日前清除
發佈日期:2024-11-04 00:00:00
發佈單位:林邊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lbt/News_Content.aspx?n=580744DF2375F60E&sms=5344DF32F24ED8D8&s=676F9B82875828A6
﹝重要通知﹞屏東縣政府公告-本鄉水利村漁港無籍船筏請於113年11月30日前清除 發佈日期:113-11-04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屏東縣政府 公告
主旨:為維護本縣水利村漁港在港籍漁船筏航行及停泊權益,請將港區內無籍船筏於113年11月30日前自行清除,屆時未清除者將視同廢棄物由本府逕予清除,移除費用向行為人或所有人求償。
依據:漁港法第17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水利村漁港停泊無籍船筏,已影響港區環境觀瞻且妨礙在港籍漁船筏航行及停泊權益,為維護漁港港區內公共安全及設施使用效能,請行為人或所有人於旨揭期限前自行移除,屆時未清除者將視同廢棄物由本府逕予清除,移除費用向行為人或所有人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