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祭祀公業林燕龍」派下員繼承變動(補列)公告1案
發佈日期:2024-11-01 00:00:00
發佈單位:太平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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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aiping.taichung.gov.tw/3526596/post
一、依據祭祀公業林燕龍管理人林立聖君113年10月21日申請書、憲法法庭112年1月13日112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及祭祀公業條例第17條辦理。
二、旨案公告期間自民國113年1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將祭祀公業變動後派下現員名冊及系統表,張貼本所公告欄及電腦網站徵求異議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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