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眾建議「水災防範事項」涉及建築物防水閘門(板) 1案,涉及社區管理維護事項,惠請轄內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納入參考。 (工務課)
發佈日期:2024-10-29 13:34:34
發佈單位:宜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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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www.ilancity.gov.tw/news_view.asp?id=5950
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3年9月25日國署建管字第1131157448號函辦理。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條之1規定:「建築物除位於山坡地基地外,應依下列規定設置防水閘門(板),並應符合直轄市、縣(市)政府之防洪及排水相關規定……」次依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故建築物防水閘門(板)之維護管理,係屬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責任,又如為公寓大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有關民眾建議「防洪擋板(防水閘門)失效,可能原因為膠條老化,擋板應存放於陰涼處,並在汛期前定時檢查擋板狀況」,涉及社區管理維護事項,惠請轄內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納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