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轉知: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辦理選舉事務人員、各級選舉委員會之委員、監察人員、職員、(鄉、市、區)公所辦理選舉事務人員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均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發佈日期:2023-11-03 00:00:00 發佈單位:竹北市 發佈部門:民政課 原始連接:https://www.zhubei.gov.tw/iframcirculatedview.php?menu=29&typeid=49&circulated_id=10046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