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救助公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修正發布,山陀兒颱風災損也能馬上適用!
發佈日期:2024-10-16 00:00:00
發佈單位:瑪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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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mjt/News_Content.aspx?n=241B7DA893269307&sms=6E972F5C30BF198F&s=5B8007C0C5D6FCAC

【災害救助公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修正發布,山陀兒颱風災損也能馬上適用! 發佈日期:113-10-16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為了能夠即時提供協助給受到風災影響的農民朋友,農業部113年10月14日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秉持貼近實際需求、簡化現勘流程、延長受理時間 的原則,提出以下修正重點:


  1. 公所受理10天,從『日曆天』改為『工作天』
  2. 遲發性災損經認定後,放寬得於六個月內完成提報。
  3. 若公告為『免現勘』品項或達災損天氣參數者,只需確認種植或養殖事實(取消公所勘查損失率20%規定。)
    4.每年檢討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

此外,這次的修正也特別加入追溯機制,10月1日以後發生的天然災害都能適用。若農民因為山陀兒颱風而產生災損,可以馬上適用!


所以農業部公告山陀兒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的品項跟地區,受理時間都有延長,有需要的農漁民朋友,請把握時間至公所申請。


提醒大家多加使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拍照APP,完成線上災害申報,不僅有助於加速農損統計,更可以縮短救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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