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非洲豬瘟疫情蔓延仍未見停歇,隨著中秋佳節將近,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請漁船船主及船員遵守相關防疫措施,並配合海巡機關安全檢查作業
發佈日期:2024-09-10 00:00:00
發佈單位:馬公市
發佈部門:財經課
原始連接:https://www.mkcity.gov.tw/ch/home.jsp?id=95&act=view&dataserno=202409100003
一、依據農業部漁業署113年8月28日漁二字第1131525034號函辦理。
二、我國自107年8月起持續從邊境違規輸入豬肉產品檢驗病毒核酸,至113年7月31日止共檢驗7,490件檢體,驗出747件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案件,來自中國大陸、越南、泰國、馬來西亞等鄰近國家,平均陽性率9.97%,其中來自中國大陸陽性檢體計629件,佔陽性案例84%,顯示前述國家傳入非洲豬瘟之風險仍高,隨著中秋佳節將近,為強化非洲豬瘟之邊境管制措施,海巡機關將持續加強查緝漁船走私動物產品入境,請宣導漁船船主及船員配合海巡機關檢查,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漁船未經許可不得航行至大陸地區,違反者將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二)漁船經許可航行至大陸或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禁止採購(補給)動物肉類及其相關加工產製品入境(如燕餃、餛飩、水餃、粽子、月餅等),違者最高將處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元罰鍰。
(三)漁船上所載殘羹、廚餘及殘留肉類及其製品不得攜帶上岸,違者最高將處10萬元罰鍰。
(四)漁船走私動物及其製品,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漁政機關並得依「漁業法」規定撤銷或收回該船經營漁業權利之處分。
三、為防範走私動物、肉類及其產品入境所帶來疫病之風險,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設置免費檢舉電話(0800-262-777),請漁友勇於檢舉,檢舉獎金最高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