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環保葬鼓勵金措施自113年11月1日起實施,申請表如附件。
發佈日期:2024-10-25 00:00:00
發佈單位:石碇區
發佈部門:石碇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shiding.ntpc.gov.tw/home.jsp?id=af495e8d465faf30&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d4dc825499e802bf3b179b816df18d4b
發佈日期:2024-10-25
截止日期:2024-12-31
發佈單位:石碇區公所
類 別:公告訊息
內 容:
一、有關本市環保葬鼓勵金措施之申請條件如下:
(一)自本市公立納骨塔遷出或自本市公墓起掘骨灰(骸)次日起1年內完成環保葬。
(二)完成前述環保葬次日起1個月內,向本市殯儀館服務中心臨櫃申辦。
(三)申請人及亡者不限新北市民。
(四)環保葬地點不限於本市。
二、鼓勵金發放額度如下:
(一)自本市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遷出骨骸改環保葬者:新臺幣2萬元。
(二)自本市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遷出骨灰改環保葬者:新臺幣1萬元。
(三)自本市公立公墓起掘骨灰(骸)改環保葬者:新臺幣1萬元。
(四)自本市公立公墓範圍外起掘骨灰(骸)改環保葬者:新臺幣7,000元。
三、旨揭環保葬鼓勵金措施相關資訊及申請表單,另公布於本府民政局官網【公告資訊】(路徑:民政局>最新消息>公告資訊)及【生命終章-綠色殯葬】(路徑:民政局>生命終章>綠色殯葬)等頁面,歡迎參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