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東縣池上鄉、延平鄉及海端鄉為辦理113年山陀兒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佈日期:2024-10-17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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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 : 農糧字第1131024912號
主 旨:公告臺東縣池上鄉、延平鄉及海端鄉為辦理113年山陀兒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池上鄉:南瓜、食用番茄、洛神葵。
(二)延平鄉:油茶、油芒。
(三)海端鄉:食用番茄、櫛瓜。
二、本次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辦理,依下列額度予以救助:
(一)油芒(雜糧一):每公頃1萬8,000元。
(二)南瓜、櫛瓜(蔬菜二):每公頃4萬1,000元。
(三)食用番茄(蔬菜四):每公頃5萬1,000元。
(四)洛神葵(特用作物一):每公頃4萬1,000元。
(五)油茶(特用作物二):每公頃5萬5,000元。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相關公所自113年10月19日起至11月1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得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