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發佈日期:2024-10-22 00:00:00
發佈單位:鹿港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lukang.gov.tw/latestevent/Details?Parser=9,4,29,,,,1939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2024-10-22 公布單位:農業課
此次修正重點項目為:
- 農產業最低申請面積應達0.1公頃。
- 受理日改為10日工作日。
檔案下載
農業部修正令
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
最後異動時間:2024-10-22 上午 08: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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