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商屠宰場內牛隻灌水判定標準專家會議紀錄」
發佈日期:2024-10-21 00:00:00
發佈單位:玉井區
發佈部門:農建課
原始連接:https://www.yujing.gov.tw/News_Content.aspx?n=20746&s=8699944
「研商屠宰場內牛隻灌水判定標準專家會議紀錄」
一、依據本部動物保護司案陳本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3年10月11日防檢六字第1131893983號函。
二、會議結論,依動物生理機制,過多水分會由消化道及泌尿道排出,目前無科學文獻證明牛隻活體灌水可增加屠體重量,故牛隻灌水行為係錯誤認知之陋習。
三、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及第6條規定略以:「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且「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牛隻強迫灌水,如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依第2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如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依第30條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併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