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新符合敬老禮金發放對象的長輩們,請填寫匯款同意書,並提供本人有效之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填妥匯款同意書後,請於113年11月29日前送交至本所財福課。
發佈日期:2024-10-20 00:00:00
發佈單位:造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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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ch.gov.tw/News_Content.aspx?n=3683&s=796760
114年度新符合敬老禮金發放對象的長輩們,請填寫匯款同意書,並提供本人有效之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填妥匯款同意書後,請於113年11月29日前送交至本所財福課。
自113年起苗栗縣政府聯合本縣18鄉(鎮、市)公所,發放「苗栗縣敬老禮金」,落實老人福利政策,113年春節及端午節已有9萬9,369位長輩受惠。
114年度新符合敬老禮金發放對象的長輩們,自113年9月起,本所將已郵寄將通知單(A4雙面三折頁)方式通知,相關發放對象、金額、時間及方式,說明如下:
一、發放對象:113年1月1日(含)前設籍苗栗縣且114年1月1日(含)前年滿
1、65歲以上長輩:49年1月1日(含)前出生
2、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59年1月1日(含)前出生
二、發放時間:114年春節、端午節及重陽節前
三、發放金額:每人每節核發新臺幣1,000元整
四、發放方式:由公所以「匯款」方式撥入受領人本人帳戶
五、注意事項:
1、收到通知單後,請填寫匯款同意書,並提供本人有效之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影本應清晰可辨視戶名、帳號資料。
2、建議優先提供本縣農會或郵局帳戶。
3、各類專戶帳戶不受理(如年金專戶、勞保專戶等)。
4、填妥匯款同意書後,請於113年11月29日前送交至本所財福課。
社會處特別提醒,113年已經完成帳戶資料建檔用本人帳戶領取禮金者,不再重複通知,也不需再次申請填寫匯款同意書;如需變更入帳帳戶者,請主動聯繫戶籍地公所。
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提醒長輩們提高警覺,請勿將個人帳戶資料隨意交付陌生人,或聽信假消息至ATM或網路銀行進行操作設定,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本所財福課037-542255#132或縣府社會處查詢或撥打縣民專線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