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受理因113年山陀兒颱風致農田流失、埋沒申請。
發佈日期:2024-10-16 00:00:00
發佈單位:林口區
發佈部門:林口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linkou.ntpc.gov.tw/home.jsp?id=dfbe44de0173fda1&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970e7ba618249ae5080f3d80b16a9ede
發佈日期
2024-10-16
截止日期
2024-10-24
發佈單位
林口區公所
類 別
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0-16
公告內容
本市辦理因113年山陀兒颱風致農田流失、埋沒申請,受理期間為即日起至10月24日止。
依「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及「新北市政府農田及魚塭流失、埋沒救助工作標準作業流程」辦理。
此所稱農田及流失、埋沒說明如下:
農田係指非都市土地編定為農牧用地提供農作使用之耕地或都市土地劃定為保護區或農業區現供農作使用之耕地。
農田流失係指農田遭受水災致流失,農田埋沒係指因沖積砂土埋沒而無法耕種者。
提出申請時請檢具以下相關文件:
1.土地所有權狀
2.有效期限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書或租賃契約書
3.當期作農戶種稻及轉(契)作、休耕申報書
4.土地使用同意書
5.國民身分證
6.農漁會存款簿及印章
7.申請土地及設施同意使用合法證明文件
8.養殖漁業登記證
9.當季水產養殖漁業放養量申請表
10.漁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