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發佈日期:2024-10-16 00:00:00
發佈單位:和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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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town.chcg.gov.tw/hemei/04bulletin/bulletin02_con.aspx?bull_id=398970
最新公告
公告114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發布日期: 2024/10/16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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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全後動管字第1130034528號
主旨:公告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2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114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 二級上將:70歲(民43年出生)。
(二)中將:65歲(民48年出生)。
(三)少將:60歲(民53年出生)。
(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55年出生)。
(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63年出生)。
(六)志願役士兵:45歲(民68年出生)
(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77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3年12月31日止,並自114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