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宜蘭縣宜蘭市民代表會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綜合行政職系組員1名相關具結書資料(預估缺)(宜蘭市民代表會) (代表會)
發佈日期:2024-10-01 16:49:40
發佈單位:宜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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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www.ilancity.gov.tw/news_view.asp?id=5906
主旨:公告徵求「宜蘭縣宜蘭市民代表會薦任第 6 職等至第 7 職等綜合行政職系組員 1 名(預估缺)。 依據: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5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3 條辦理。 說明: 一、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銓敘薦任第 6 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者。 (三)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情事。 (四)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其施行細則之情事者。 二、工作項目: (一)辦理代表會議事及庶務業務。 (二)兼任人事或主計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民代表會,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 2 段 478 號。 四、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業務無紙化措施,本職缺採線上應徵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10 月 13 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完整正確(含簡要自述維護),並授權徵才機關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於報名期限內將下列資料各 1 份合併 PDF 檔上傳為附件: 1、身分證正反面。 2、公告日起現戶全戶戶籍謄本。 3、具結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證書須經驗證及公證中譯本)。 5、考試及格證書。 6、現職派令。 7、現職銓敘審定函。 8、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9、其他證明文件。 (二)逾期報名或上傳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不合者不另行通知,甄選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 1 名(預估缺),另增列候補名額 2 名,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 5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選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聯絡電話:宜蘭縣宜蘭市民代表會 03-932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