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區114年上半年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2024-10-11 15:06:00
發佈單位:臺北市
發佈部門: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DF9607512C32668D
一、本區114年上半年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受理申請日期為113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8點30分至113年11月7日(星期四)17時30分,欲申請場地者,請填妥新式使用申請書(舊式申請書將不接受申請)及區民活動中心場地使用切結書,於上班日洽民政課王先生辦理(02-23416721#255);倘同一時段有兩人以上申請借用,本所將先行協調,若協調未果,則另訂時間於本所辦理公開抽籤。二、「臺北市中正區區民活動中心場地收費基準表」於112年3月1日生效,詳見本所網頁(https://zzdo.gov.taipei/)。三、另為照顧弱勢團體,本區區民活動中心將保留下列時段供其使用:1.梅花區民活動中心:週二下午、週三上午、週四下午,提供社會局設立之老人關懷據點使用。2.富水區民活動中心:週一08:0012:00,提供老人關懷據點使用;週一至週五15:0020:00(寒暑假期間含上午時段),提供弱勢孩童課後輔導;週六08:0018:00為老人關懷據點活動使用。3.幸市區民活動中心:週一夜間、週五上午及下午,提供老人關懷據點使用;週一至週四上午及下午,提供智障者團體辦理生活技能研習、人際互動、社區關懷服務活動課程;週六上午為「幸福有里」資收站。4.小南門區民活動中心:週一至週五上午時段,提供社會局設立之老人關懷據點作為老人共餐使用。5.水源區民活動中心B:週二上午、週四上午提供社會局設立之老人關懷據點使用。6.幸安區民活動中心:週一、週三及週五下午,提供新住民子女多元輔導方案使用。四、相關租借規定依『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區民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要點』及本所相關規定辦理,租借之相關規定及申請書可於本所網頁查詢及下載(區民活動中心/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區民活動中心場地許可使用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