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府受理申請114年至116年度委託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處理調解爭議案件。
發佈日期:2024-10-07 00:00:00
發佈單位:嘉義市
發佈部門: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原始連接:https://www.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464&s=835973

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11條第3項、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嘉義市政府委託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公告事項一、委託項目: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之勞資爭議案件調解(實際起訖日依勞動部核定補助之期間而定)。二、對象:符合嘉義市政府委託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第二點至第四點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三、受理期限:應於113年11月15日前將申請書及各款文件以掛號郵寄送達本府彙辦審理。四、本申請事宜如有疑問,請洽本府社會處勞資及勞動條件科承辦人:甯順彥,連絡電話🙁05)225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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