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共藝術實務講習
發佈日期:2024-10-01 15:38:00
發佈單位:萬華區
發佈部門: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h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73CC1D8DBFE4CB7D&s=3912D42691455A8B
一、依據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公有建築物及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辦理公共藝術,文化部於於113年8月1日修正《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為利各興辦機關辦理公共藝術相關業務人員熟悉法規之內容、及相應之行政審議程序調整,文化部爰開辦旨揭講習課程,特針對興辦機關人員規劃法規說明、案例分享、實務工作坊等各主題課程,提供學員實務辦理的經驗分享、同時擴展公共藝術的新視野。二、本活動採網路報名,請於113年9月26日(星期四)中午12時起至報名網頁(http://pas.deoa.org.tw)線上報名,報名截止日期請參閱簡章各梯次場次表,或可至文化部公共藝術官方網站(https://publicart.moc.gov.tw)「消息與公告/最新消息」頁面連結報名,各梯次課程時間及地點,請參閱簡章。三、本講習相關事宜,敬請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02-2391-9394#13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