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季宣導國慶日及耶誕節注意森林防火
發佈日期:2024-10-01 00:00:00
發佈單位:石碇區
發佈部門:石碇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shiding.ntpc.gov.tw/home.jsp?id=af495e8d465faf30&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444e3b7d13df5d983f7a69c7a8956638
發佈日期:2024-10-01
截止日期:2025-01-31
發佈單位:石碇區公所
類 別:公告訊息
內 容:
特別呼籲從事山林活動的民眾,應避免燃放鞭炮,露營時也須提高警覺注意用火的安全,離去時應注意餘火是否已熄滅,以避免因人為疏忽,而造成一發不可收拾的森林火災。該處表示放火或失火燒燬森林者,依森林法第五十三條之規定應受到處罰;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燒燬自已之森林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一年上五年以下有期刑。失火燒燬自己之森林,因而燒燬他人之森森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失火燒燬自己之森林,因而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刑、拘役或科新台幣十八萬元以下罰金。
除籲請大家注意防範森林火災外,如發現有森林火災時,請就近通知林務機關或警消機關前往滅火,免付費森林保護專線0800-000930(林林林救山林)、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