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有關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 基金會權利回復案件業務之正確資訊 發佈日期:2024-09-27 00:00:00 發佈單位:沙鹿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shalu.taichung.gov.tw/3507612/post 旨揭法人係依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 條例第4條、第9條及第10條規定,受理被害者生命或人身 自由受侵害賠償金、被害者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權利回復 以及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 檔案下載(或附件) 申請須知.pdf pdf 414 KB 387020000A_1130276631_ATTACH2.pdf pdf 28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