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12線10K+00010K+340瓶頸路線拓寬工程徵收土地市價發放作業
發佈日期:2024-09-11 00:00:00
發佈單位:造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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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ch.gov.tw/News_Content.aspx?n=3683&s=785191
苗12線10K+00010K+340瓶頸路線拓寬工程徵收土地市價發放作業
- 發放補償費注意事項:
- - 時間:113年10月2日上午10時。
- 地點:造橋鄉公所會議室。
- 攜帶證明文件:
- - 補償人親自領取者請攜帶印鑑證明(用途可寫領取徵收補償款或不限)、印鑑章、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權狀及本件通知書及附件(以便查閱清冊)。
- 如需委託他人代領者除攜帶受補償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印鑑證明書正本、印鑑章及委託書,應另附代領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印章。
- 受補償人死亡者,請附除戶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繼承人現戶籍謄本及印章、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繼承日在七十四年六月五日之後拋棄繼承權者,應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請於發價前洽詢承辦人以利先行審查)。
- 通知書所載住所與現住所不符者,請另附戶籍謄本(可資證明原住所與現住所有連帶關係者)。
- 有查封或他項權利設定者,應檢附清償證明、塗銷證明或他項權利人同意土地所有權人領款之同意書或協議書。請先行協議或清償完畢後取具證明文件﹝雙方協議結果書、印鑑證明或塗銷登記之土地登記簿謄本﹞會同具領,協議不成依法存入保管專戶。
- 本案補償費請依期領款,或於發價日後20日內電話聯繫本府承辦人員辦理,逾期未領取將依法存入保管專戶,存入專戶逾十五年未領取歸屬國庫。
- 聯絡人:戴松萍
電話:037-559186
傳真:037-55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