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農村社區畜牧場環境改善及資源利用計 畫」項下第2批次噴霧除臭設施補助事宜
發佈日期:2024-09-24 00:00:00
發佈單位:玉井區
發佈部門:農建課
原始連接:https://www.yujing.gov.tw/News_Content.aspx?n=20746&s=8694426
113年度「農村社區畜牧場環境改善及資源利用計 畫」項下第2批次噴霧除臭設施補助事宜
一、依據農業部113年8月16日農牧字第1130042935號函辦理。
二、請有意願申請者於113年10月4日前提出申請,俾憑辦理遴選事宜。
三、旨案實施方式及補助標準如下:
(一)補助對象:已取得牧場登記證之畜牧場(養豬場除外)。
(二)補助項目:噴霧除臭設施(6場)。
(三)補助費用:補助設置費用50%,另50%由受補助畜牧場負擔,詳如總表說明書。
(四)申請階段:即日起至113年10月4日止,倘申請件數逾計畫額數,本局統一採公開抽籤辦理遴選。
(五)排除條件:
1、經選遴為補助戶者,須於期限內完工(113年11月15日),如無法配合者請勿申請,倘申請後未能於限期內完工者,應填寫放棄補助申請書,且未來5年內不列入補助對象。
2、遴選前已先行設置者不予補助。
(六)備註:
1、施作規範與核銷方式詳補助項目總表說明。
2、貴所受理申請時,倘申請文件不齊全者,請退回申請,切勿逕予函送本局,避免延宕行政程序。
3、近5年有受過本計畫設備補助者,請勿申請。
4、經遴選為受補助者,應於受補助項目明顯處標示「113年度農村再生基金計畫經費補助」。
四、補助申請書及補助項目總表說明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