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臺中市到宅坐月子服務媒合平臺
發佈日期:2024-09-23 13:38:19
發佈單位:西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west.taichung.gov.tw/3503468/post
一、活動名稱:113年度臺中市到宅坐月子服務媒合平臺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三、聯絡人及電話:到宅坐月子媒合平臺(電話:0424369269)四、活動內容:本市為照顧產婦及減輕新生兒家庭之照顧負擔,提供到宅坐月子媒合服務:(一)申請方式:由孕婦本人或配偶,於懷孕4個月至產後1個月內至平臺線上申請。(二)申請對象:1.一般產婦:居住本市之產婦,可自費申請服務每小時新臺幣250元。2.弱勢產婦:補助120小時(15天)價值3萬6,000元,並符合下列2項資格者。(1)新生兒父母之一方,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本市滿180天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於本市。(2) 申請之產婦使用服務時,新生兒應於本市完成初設戶籍登記,且產婦應符合列冊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定資格者、設籍前新住民、入住社會住宅且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其他經本市社工評估有需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