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屋要設戶籍才能省稅, 稅務局輔導通知書陸續用掛號郵寄通知
發佈日期:2024-09-20 00:00:00
發佈單位:南投縣
發佈部門:稅務局
原始連接:http://www.nantou.gov.tw/big5/news_content.php?dptid=376480000&cid=75&id=157600
因應房屋稅修法規定,自住房屋自今(113)年7月起必須「設有戶籍」才能適用房屋稅自住稅率優惠。南投縣自住房屋約12萬8千多戶,但估計約有2萬3千餘戶沒設戶籍,稅務局為避免縣民因工作忙碌忽略,從資料庫篩選自住房屋內無人設戶籍,陸續在9月分批以掛號寄出輔導通知書。收到通知書的民眾,只要在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遞延至同年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就可以繼續享有原本自住優惠稅率1.2%,如果是符合條件(公告一定金額以下)且為全國單一自住房屋,課徵稅率可加碼降到1%。
稅務局特別說明,房屋稅新制做了大幅度的改變,自住房屋除了原本無出租或營業使用且供實際居住、「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全國3戶以外,還增加了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的新條件。如果未設戶籍,將被核定為非自住的房屋,並依全國歸戶的總戶數按非自住住家用的不同稅率級距課稅,最高稅率為4.8%,為自住稅率的4倍之多,小心權益變少。
民眾如有房屋稅相關問題,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96969洽詢。
(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林姵妏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職 稱:科長
姓 名:蘇雅娟
連絡電話:(049)222212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