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成年禮金藝文消費點招募
發佈日期:2024-09-16 00:00:00
發佈單位:板橋區
發佈部門:板橋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banqiao.ntpc.gov.tw/home.jsp?id=b6ef2e53ee690ce6&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f0b1c7d76c86b3e94c613763d9d9ef90

  • 發布單位:板橋區公所

  • 發布日期:2024-09-16

  •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類別:最新消息

  • 內容:
    文化部成年禮金藝文消費點招募:


    一、為培養藝文消費人口,促進國內藝文展業發展,文化部規劃於112年發放給18至21歲符合資格之青年,每人領取成年禮金1200點(1點價值新臺幣1元),作為藝文消費折抵使用,以鼓勵青年學子接觸更多元藝文活動,113年度已於113年1月20日開放登記領取及使用,使用期間約1年,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文化部藝文消費點消費類別及說明,簡述如下:
    (一)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類:公私立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社區營造場域、文資保存及活化經營場域、音樂展演空間、藝文展演空間、畫廊、街頭藝人之門票、周邊商品及服務;售票系統之國內展覽、表演及藝文體驗(手作DIY)票券等。
    (二)圖書類:書店、出版業及相關圖書銷售據點之實體門市及相關實體展售活動販售之實體圖書、雜誌、報紙零售或訂閱服務,及偏遠地區非連鎖圖書銷售據點(獨立書店)。
    (三)視聽娛樂類:電影院的國產影片、唱片行、樂器行(光碟、樂器等),售票系統販售之影展、本國演唱會、活動票券、周邊商品等。
    (四)文創工藝類:文創園區及聚落、文創展會及市集販售之商品及服務,文創及工藝產品創作、展示及銷售之實體門市。


    三、為利青年運用成年禮金進行藝文消費,歡迎公私立單位、委外經營、文創展會及市集、藝文業者、街頭藝人、社區營造點、獨立書店、主辦活動各單位或自然人申請成為藝文消費點(申請連結:https://stcp.moc.gov.tw/promote_s/login),相關問題可參照成年禮金Q&A或電洽藝文消費點平台客服專線:02-7735-2966(附件2)。


    四、檢附店家招募文宣註冊步驟說明,詳細資訊請至文化部官網成年禮金專區查詢(https://twcp.moc.gov.tw/prec-u/)(附件3),另為鼓勵青年至獨立書店消費,文化部另訂加碼優惠,請另見成年禮金加碼優惠Q&A(附件4)。


    五、文創展會及市集請由主辦單位造冊並統一向文化部(cashgift3@moc.gov.tw)提出申請,相關問題可洽詢該部黃先生02-8512-6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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