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有關本市6層樓以上未達8層樓住宅類(H類2組)建築物,自114年起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 發佈日期:2024-09-16 00:00:00 發佈單位:石碇區 發佈部門:石碇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shiding.ntpc.gov.tw/home.jsp?id=af495e8d465faf30&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f0b1c7d76c86b3e9008df085c499a763 發佈日期:2024-09-16 截止日期:2025-03-31 發佈單位:石碇區公所 類 別:公告訊息 內 容: 一、依據建築法第77條第3項、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5條及本府111年2月25日新北府工使字第1110347381號公告辦理。 二、本市6、7層樓集合住宅(H類2組),自114年起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申報頻率為每4年申報一次,申報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第1季),請應按時申報,避免逾期受罰。 三、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安申報專區(https://www.publicwork.ntpc.gov.tw/home.jsp?id=e2adae4dc4b548ed),提供市民公安申報管道,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