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鎮65歲以上老人重陽節敬老金
發佈日期:2024-09-06 00:00:00
發佈單位:恆春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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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hengchuen/News_Content.aspx?n=4E8D9C43EAEFB71D&sms=D97AB5A93C668A0A&s=0F69DFBEF1D33579
恆春鎮65歲以上老人重陽節敬老金 發佈日期:113-09-06 資料來源:恆春鎮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一、本所於113年10月10日起開始發放重陽節老人敬老金
(一)設籍規定:
65歲以上之長者,設籍本鎮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於103年12月31日前設籍
(2)符合前揭設籍規定但遷出後再遷入連續屆滿一年者
(二)發放金額如下:
- 65歲以上且未滿70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 1,000元。
- 70歲以上且未滿90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 2,000元。
- 90歲以上且未滿100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6,000元。
- 100歲以上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36,000元。
(三)發放方式:本敬老金65歲以上之長者以轉帳方式匯入長者存摺,未辦理轉帳之長者以現金發放,領取現金方式將由里幹事親自送達至長者家中。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告知社會課承辦人 (08-8898112分機173 尤小姐)。
二、 敬請符合資格之鎮民於上班時間(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30分至5點 30分)至恆春鎮公所社會課辦理轉帳,俾利敬老金之發放。(注意!!!已辦理過轉帳之民眾,無須重複辦理)
(一) 應備證件:
- 長者之恆春鎮農會存摺(郵局或銀行存摺每節須扣30元手續費)
- 身分證正本
- 印章
- 如長者無法提供本人存摺,需匯入他人帳戶(限直系、夫妻、親屬三親等內),應填寫切結書。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恆春鎮公所社會課專線08-8894418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