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凱米颱風農田受災救助公告
發佈日期:2024-09-04 00:00:00
發佈單位:六龜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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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liouguei.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5374616CF307C3D2&sms=458B90A9C8A08457&s=C693B23A09B58123
一、救助項目及額度:
(一)每戶農田受災面積應達0.05公頃以上;其流失每公頃發給新臺幣10萬元,埋沒每公頃發給新臺幣5萬元。
(二)農田受災救助金計算方式以0.01公頃為基數,其餘尾數不予計算。
二、受理時間:六龜區公所(高雄市六龜區大津里大津33號)
113年9月4日至113年9月13日
(平日上班時間0800-1700或假日0800-1600)
⚠(平日午休時間12:00-13:30無受理)
三、申請應備資料:
(一)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農會存摺封面、印章
(二) 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可至農會保險部申請)
(三) 土地使用同意書(申請者非土地持有者)
(四) 國有地租約書(土地為承租土地者)
四、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農田遭受水災致流失及沖積砂土埋沒而無法耕種者。
(二)上開農田以「非都市土地編定為農牧用地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都市土地劃定為保護區或農業區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國家公園土地為依有關法令勘定現供農作使用之土地」為現。
(三)河川區域 (河川地) 、排水設施範圍、水庫蓄水範圍內之土地,不適用農田收災救助。
(四)由農田之獨立且實際從事耕作之農戶申請。